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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还有多少“黑社会”?    
发布者:山之韵 | 发表时间:2009-11-05 15:37  | 标签:重庆打黑  

时下正在轰轰烈烈“打黑”的重庆,加之媒介铺天盖地的报道,一夜之间,让人仿如回到了1949年解放之前:军统下的特务遍布大街小巷,黑社会盛行,江湖规矩袍哥说了算……

11月3日上午,法院对谢才萍“涉黑”团伙宣判,“犯人们”一个个昂着头,在审判长宣读判决书的时候,都十分不服的表示要上诉,声音亮如洪钟。

但是也有例外的,听到判决之后,其中一名女犯瘫软在地上,已无法自主站立,只能任由法警抬出去;同案一名女犯则放声大悲,嚎啕不止,当审判长问她是否要上诉的时候,她哽咽但坚决的回答:“要”——似乎自己蒙受了不白之冤。

这似乎十分不符合黑帮成员的特征,那些训练良好的黑帮分子甚至还懂得如何在镜头面前表现自己,比如微笑着面对采访机,或者脸上镇定得看不出丝毫的惊慌与恐惧。

通常人们喜欢看到罪犯的痛哭涕零或者下跪悔过,人类总是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和道德体系去要求他人,比如谢才萍,有些媒介在审判前就已经开始对其进行了道德上的“审判”——比如她包养了16名年轻男子;再如文强,还未开审,就有媒介传出:“文强已经招供了,只要是来过重庆的女明星,他都会千方百计的去跟她睡上一觉”……诸如此类新闻实在是粗制滥造得可笑。

而我们,每每在茶余饭末的时候,拿上一份报纸,或者打上一通电话,再先进一点的,坐到电脑面前浏览一圈有关重庆打黑的花边新闻。

之后,当我们再向第三者口口相传的时候,重庆的黑社会无形之中就被放大了,而被放大的东西,似乎尽是一些自我内心深处的龌龊面,比如如何包养男子、如何跟女明星睡觉之类的细节,以及自己对黑社会丰富的想象。

谢才萍是文强的弟媳妇,当庭宣判之后,他们一个个都被拉上了囚车,而犯人们的其中一部分家属,坐法院门口的水泥地上失声痛哭,奇怪的是,他们并不畏惧媒体的镜头,他们抽泣着为犯人们辩白:他们不是黑社会,他们只是打打牌,聚众赌博而已。

新的疑问接踵而至,他们值得同情吗?

法庭上,犯人们自认不是黑社会;宣判后,家属们也认为他们不是黑社会;旁听席上,甚至有些旁听者,也嘀咕着说他们不太像黑社会。如果这么多人都觉得他们不像是黑社会,那么在法律上,他们为什么会被认定为是黑社会呢?

在短暂的记者生涯里,我见过重庆的黑帮,是那种正儿八经的见面。2006年世界杯期间,因为一篇稿子触及了一家世界知名的赌博公司,他们设在澳门的一个境外赌博集团来了个人,约着我在解放碑的茶楼里聊了一个下午,那天下午的谈话内容基本上是围绕着“死亡的痛苦”进行,很有哲学探究的意味。

因为没有达成沟通上的共识,澳门的黑帮便委托重庆的帮派分子来处理此事,我在当时的老重庆宾馆(现已拆掉重建)咖啡厅见到这群重庆的黑帮——他们的确很像黑社会,个个剃着平头,然后装模作样的将你围在一个圆圈的中心,之后再告诉你最近跟谁打过电话,你通话对象的住址,意思很简单明了,我们能通过一些手段,查到你的底细。

是的,这的确是重庆的黑社会,他们让你感觉到了无形之中的一种恐惧;或者说,他们装扮成黑社会的样子,让你感受到了压力。

那么,重庆究竟有多少黑社会呢?最近两个月,媒介轰炸似的报道,令所有的百姓,都坚定的认为,打黑之前的重庆,似乎就是黑帮的天堂,犯罪的场所。

人们对于黑社会的认识,起初多半是源于报刊、电影,更多的则是自于内心深处对未知世界的一种自我恐惧。

比如我所处的媒体行业,就经常有同仁在采访之前向我表达了一种担心,写了稿子之后会不会被有关部门毙掉,去采访会不会有危险,这个人会不会在日后对你实施报复,总之,在做这个采访之前就已经显得忧心重重;再者,当他写稿的时候,又开始进行自我审查,比如这个语气词是不是用得太重了,是不是不该这样去描述,这样会不会让编辑承担太大的风险。

同样的,人们在听到“黑社会”一词的时候,便马上会联想到意大利的黑手党、教父、日本的山口组之类的电影故事。其实我们拥有的七情六欲,在黑社会成员身上,他们同样具备,甚至比我们更敏感,更多情。因此,一旦这个黑帮分子出现在世人面前的事情,他似乎变得跟我们心中想象中的那个“黑帮分子”有点不一样,因为我们事先早已将其定义成了我们心目中的“黑社会”。

再看重庆目前抓到的这几个典型的“黑社会”组织,他们其中的一些行为,基本跟常人无二异。聚众赌博——也许你也经常玩点彩头,只是他们赌注更大,抽水更多;非法经营——也许你也未曾缴纳个人所得税,发过小笔的意外之财等等。

当他们的行为,如此真切的出现在世人的面前之时,一旦人们觉得跟自己心目中预期的“黑社会”不一样的时候,同仇敌忾的悲愤之情就或许会有所消化。

当人们听到“谁谁谁是黑社会”的时候后,就如同鲁迅笔下的阿Q,难免在心中对此人作出一番联想,比如阿Q认为,一男一女站在大街上说说话,两者很可能藏有奸情——引申开来,比如谢才萍是“黑社会”女老大,那么她一定包养了很多个男子,她肯定是个荡妇;比如文强,他一定是十恶不赦,嫖娼、玩弄女明星、强奸未成年少女;比如某个贪官被法办了,肯定贪了不止法院查办的这么多钱吧,肯定背后还有更大的黑洞。

在人民民主专政的体制下,我们的想象力太丰富了,而我们的自我审查又太严格了——通过报纸、电视这样长篇累牍的报道,我们常经常会发现一些荒唐的新闻,比如一些罪犯为了练胆子,竟以杀人作为过关的门槛。

其实,重庆可能并没有人们想象中如此多的“黑社会”,是我们的想象助长了这么多的“黑社会”,当然,我们对未知事物的潜在恐惧,也是造就“黑社会”的一个重要成因,一如我的重庆当地同行们的担忧:害怕明天这篇稿子又被编辑部、报业集团、主管部门乃至更多的部门“枪毙”了一样。

它们是一样的道理。


 
类别:默认分类 | 浏览(1262) | 评论(11) | 评分(0)
网友评论:
1.
2009-11-08 13:41
黑社会性质的犯罪行为,不只局限于重庆吧。
 
2.
2009-11-06 16:19
           博主如有证据可以翻案,如只凭感觉请不要扰乱视听。罪与非罪是有事实说了算的,不能能任凭感觉
 
3.
2009-11-06 14:50

最新股市紧急通知:













 
4.
2009-11-06 10:27

到哪都有黑社会,整个社会就是一个大黑社会

 
5.
2009-11-06 10:21
确实重庆太黑了,,,,正义。。。。。邪恶。。。。。的较量,还社会清白。。。。。。
 
6.
2009-11-06 00:09
这年头燕子李三这样的峡盗都不存在了,说他们是黑社会组织也是可以理解的,不管这样这些黑社会人员都死不了,到了一定的时间会悄悄的放出来,也许现在只是在做宣传
 
7.
2009-11-05 20:01

        你的这篇文章是有一定的道理,他们就真的只是参与赌博赌得大了点那么简单?如果没有长期积累的犯罪实情,没有他们践踏法律和正义尊严的行为存在,他们如果没有通过非法的暴力手段恐吓、胁迫他人以满足自己的私欲,那么他们今天会站在法律的审判台上吗?7天缴获9000多把管制道具,上百支各类枪械以及大量的弹药,毒品横行,他们不是黑社会,难道是良民?难道他们还成了社会的中流砥柱?你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不知道你的用意何在?是客观呢还是在为这些丧心病狂的人争取舆论分!他们值得同情?那么哪些被这些丧心病狂的畜生伤害到的人们,他们基本做人的尊严,他们基本的生存权利谁来给予他们呢?谁来还他们一个公道!

 
8.
2009-11-05 17:12
“黑社会”。。。。。。。。
 
9.
2009-11-05 16:32
您好,您的大作已被推荐到东方博客首页。感谢您对东方博客的支持,欢迎您继续发表佳作,和网友共享!
 
10.
2009-11-05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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