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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发布者:山尔乐 | 发表时间:2009-10-30 11:56

救人,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10多名长江大学学生为救2名落水儿童结成生命的人梯,当人梯被江水冲断,有多名大学生落水时,3位荆州冬泳队的老人奋力营救。在大家的注意力都被大学生吸引,尤其为3位英勇献身的大学生歌颂时,3位老人十分谦虚,丝毫没有骄傲感,他们甚至为没能把大学生全部救上来而感到难过和自责。他们把有关部门给予的奖金捐献了出来,老人说:“救人,是我们的义务和责任!”

如今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意识深入人心,侵入生活各个领域,“无利不为”已经成为不少人观察分析判断问题的思维定势,有所谓的“老党员”为了一件小事,甚至气势汹汹地责问:“难道共产党要我去死,我就去死吗?”有人好心把跌倒摔伤的老人扶起,老人家属竟然说助人为乐者是肇事的,“不是你撞倒她(他),你有这么好心?”;有白领好心让称自己胃疼的“钓鱼者”搭车,执法者竟然说:“他胃疼,管你啥事。”网络上还有人提出,为了救2小孩而死了3个大学生,究竟值得不值得?这世风有点让人心寒!

有寒风,更有阳光。10多位长江大学学生结梯救人,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行为,有力地驳斥了“‘90后’是自私、没有社会责任、崩溃一代”的滥调,“见义勇为”、“善良宽容”等传统美德在这些大学生身上遗传、闪光。这些传统美德的基因,来自于这些可敬的老人。在记住长江大学见义勇为学生的同时,让我们也记住这些老人的名字吧:杨天林、鲁德忠、韩德元。这些名字象阳光一般吹散寒风,给人温暖。


 
类别:默认分类 | 浏览(698) | 评论(9) | 评分(0)
网友评论:
1.
2009-10-31 17:02
中华美德要弘扬!道德与法律,人与人之间,性相通则事和协。
 
2.
2009-10-31 07:50
向这些舍身救人的大学生和老人们致敬、学习班!
 
3.
2009-10-31 01:27

救人是道德上的责任与义务,所以见死不救不构成犯罪。道德上应大力提倡,以弘扬社会正气,但不宜写入刑法,因为法律不强人所难!



三位大学生的壮举真是惊天地、泣鬼神!!!感动全中国!

 
4.
2009-10-31 01:26
山尔乐先生,网络上有精神病。不通逻辑,不通修辞,不通汉语,胸无点墨,也来充装文化人,你同这种人争什么?他们说兔子是狼的祖先,乌龟和黄鳝杂交成眼镜蛇,你笑笑就是啦。
 
5.
2009-10-30 23:25
见死不救应该当做犯罪写入《刑法》
 
6.
2009-10-30 20:24
此文好,在今天,铜臭横行一时的世道,被掩盖的才是真金。
 
7.
2009-10-30 19:38
英雄,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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