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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子怡、巩俐等明星被制成性玩具任人蹂躏(图)    
发布者:中国军苑 | 发表时间:2009-07-25 09:05

章子怡性玩具照片

  “要找明星就到消魂苑!”日前有人惊爆,在辽宁省葫芦岛市的色情场所“销魂苑”里,章子怡、林青霞、‘超女’等好多明星都被制作成了塑胶模特,明目张胆地接客。当地记者在对此地进行暗访后,发现包房中确实安放了好多塑料明星等待客人挑选。随后,记者致电天娱传媒公司告知此事,公司负责人称,这件事情很让他们震惊,公司会立即和律师进行联系,对任何损害艺人形象的事情,他们都将采取法律措施。


  包房中惊现塑料明星模特


  在接到举报人的电话后,葫芦岛当地的记者对“消魂苑”进行了暗访。


  记者在葫芦岛市最繁华的中央大街上看到了一个写有“消魂苑”的休闲娱乐场所。记者进入消魂苑,一名女子迎了出来,问记者是不是来这里消费,并对记者说,这里各种年龄段的美女都有,有明星、白领、有青春女学生,也有俄罗斯女郎,可以随便挑选。


  接着记者被带到一个房间内,一进入这个房间,记者吓了一大跳,里面都是熟悉的女明星,有巩莉、张蔓玉、林青霞、张子怡还有现在正红火的“超女”,但是记者到跟前一看,原来都是塑胶模特。老板看出记者一脸疑惑,便过去在林青霞的胸部摸了一把,林青霞立即开口说话:“讨厌!”老板说,他们这里实际上是一个用塑胶女模特供一些男士“作爱”的地方,只要顾客跳上一个模特,就可以把模特带到一个包房


  和明星发生关系一小时20元


  跟模特作爱?记者简直难以相信。老板说,他们的模特都是特殊塑胶制作的,手感和人体完全一样,模特大小也和真人一样,而且模特里还安装有电脑控制的发声系统,会随着顾客对模特的动作发出各种声音。老板还脱下了章子怡的裤子,记者看到,模特的生殖器和真人的也完全一样。


  在记者保证为顾客隐私保密的承诺下,老板将记者带到一个房间,房间里是一个高清晰的电视,原来这是一个监视器,清晰地反映了每个包房里顾客的行为。记者看到,房间里的顾客都正在和女模特作爱,女模特还会在这个过程中发出各种呻吟声。老板说,只要花20块钱,就能和女明星享受一个小时。


  消魂苑的老板对记者说,他没有想到开业以来他的生意这样火爆,他现在正在准备扩大经营规模,设置女宾部。女宾部将请来周润发、成龙等男明星,当然也都是男模特,老板相信女宾部也一定和男宾部一样红火。“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追星的愿望。”老板说。


  警方对此无可奈何


  对于这么荒唐的事情,当地警方却无可奈何。葫芦岛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张大队长张和说,他们已经到那里进行了两次行动,这个消魂苑已经存在一个月了。这个消魂苑实际上和妓院差不多,实际上是一种变相卖淫。但是,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卖淫嫖娼必须是在两个人之间发生,人和塑料人之间这种行为无法认定为卖淫嫖娼,我国法律也没有对这种行为属于什么性质进行界定,所以公安机关无法处理。


  天娱:要采取法律措施


  随后,记者联系到“超女”的经纪公司天娱传媒,在听了记者的描述后,其艺人总监胡英鸫称:“我目前还不知道这个新闻,不过如果是像你说的一样是真的,太震惊了,怎么会有这么荒唐的事情。我待会就会和公司的律师联系,损害公司艺人形象的,我们都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随后,胡英鸫还向记者仔细询问了这家色情场所的名字和所在的位置,一再强调公司会采取法律手段。


 
类别:全球社会新闻娱乐 | 浏览(1713) | 评论(1) | 评分(0)
网友评论:
1.
2009-07-26 08:22
如何看待、处理这件事,考验我们的智慧,“销魂苑”到底违不违法,应该是法律专家探讨的事。除了法律,至少还有这样几点探讨空间:
一、做生意赚钱得想好点子。很多人说现在的经济就是眼球经济,没有“杀手锏”,还真赚不了大钱。不可否认,“销魂苑”的点子是很有创意的,普通老百姓平时不可能与大明星“一亲芳泽”,但铺天盖地的八卦新闻又让不少普通百姓对大明星也“心存向往”,如何解决这个认知差异呢,西方媒体定期会搞“你最想与谁一夜情”、“谁是你的梦中情人”评选,让普通百姓与明星在情感上拉近一些。“销魂苑”的这种方式,主要就是将普通百姓在心理上与大明星拉近,满足部分追星族的心理需要,商家达到赚钱的目的。
二、商家赚钱与社会道德的博弈。“销魂苑”因为涉及到性,也就不可避免地与道德扯上关系。东方传统文化对性的理解、对性的关注,往往容易上升到道德的高度,所以如果商家做生意涉及到性,总是让这个社会很敏感。所以商人在赚钱的同时,也得考虑商业的社会道德“洁癖”,万一再把道德上升到社会责任感,那“罪过”就大了。所以,如果把性和做爱仅仅看作普通的、正常的、简单的事,“销魂苑”的所作所为就好理解了,就是一个很简单的生意而已。小处讲,替人解欲,自己赚钱;大处讲,还可能减少社会上的性犯罪案件。
三、法律与道德的博弈。听说有些国家设有“有伤社会风化罪”,如果我们国家也设有这罪的话,“销魂苑”的定性就好办了。没设这个罪有一定的道理,“销魂苑”只是给一部分民众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性的问题,如果连这种方式都要定罪的话,就有违人性了。但是,公开地将性看作一门生意来做(哪怕是合法的),甚至形成一种“风潮”,搞得“非常火爆”,又与民族传统、国民性格相悖,是多数百姓不能理解、无法理解的。这是个难题,能满足部分百姓的需要,但同时得承受社会的一些谴责。
“销魂苑”是个新生事物,能走多远,我们将拭目以待。哪天它关门了,我们可以理解;哪天它搞成了全国连锁,成了世界500强,我们也应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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