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的评论员文章,文章指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这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确立了我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确立了到2020年我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今后5年的重点任务,确立了组织实施这项重大改革的具体要求。《意见》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通盘考虑、总体谋划,在广泛征求意见中集思广益、科学论证,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文章指出,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依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深化改革势在必行。只有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才能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更好地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才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更好地应对新时期新阶段面临的各种挑战,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造良好的环境。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朱光磊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调整现有政府机构,“加减法”是题中之义:即减少与合并重叠设置的部门,建立若干规模相对较大的部门。但成功实行地方部门体制改革,不仅要做“加减法”,还要做“乘除法”:即力求实现机构职能的有机整合与统一。
朱光磊指出,机构重叠、职责交叉……针对这些问题,适当减少重叠设置的机构,相当必要。但是,部门统一的基础应该是职能整合。而不是片面追求“大而全”,将不同性质的职能机械地合并以组建“大”部门是绝对不可取的。
朱光磊说,我们需要根据有机统一原则整合相关职能,进而设置相应的统一部门。同时,也要同等重视新成立的部门内部的职能、权责、机构与编制的科学、合理配置。从而使部门不是简单地从表象和规模上表现为“大”,而应相应建立合理的部门内的权责配置和组织结构以保证职能有机统一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