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提案
当前,在部分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中,存在着相当严重的公款奢侈浪费,其主要表现是所谓的“三公消费”,即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车消费。这种情况不仅会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和滥用,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腐蚀干部的灵魂,颠覆社会的荣辱观念,而且也是社会收入差距扩大的部分原因,容易引起政府管理者与社会公众的矛盾,造成社会不稳定。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抑制直至最终铲除这一丑恶现象。特提出以下措施以供参考。
一、在单位、部门以及各级政府预算和决算中将餐饮费、差旅费(异地和国际差旅)、车辆购置与使用费分别单列,并向公众、各级人代会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公开,接受审查、批准和监督。预算内和预算外统一编报。
二、取消接待费(外宾除外),各单位履行公务所发生的费用只能由本单位使用本单位的经费,禁止向其他单位转嫁,严禁横向或纵向公务往来中的请客、送礼、提供住宿和娱乐活动等一切与履行公务无关的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能报销。
三、制定因公务需要而发生的饮食开销标准,严格执行。每次餐饮必须注明发生的地点、时间、金额、菜单、用餐理由以及所有用餐人姓名。各单位餐饮费帐户按消费者姓名建立明细帐,并定期公布。
四、制定出差交通、住宿费的开支标准,严格执行。每次交通费必须注明出发地、目的地、时间、金额、事由、出差人姓名。住宿费要注明时间、地点、金额、事由和住宿人姓名。各单位的差旅交通住宿费帐户按消费者姓名建立明细帐,并定期公布。
五、严格控制公车购买量。规定购车标准,单价不得超过20万(外交礼宾用车除外),一般10万即可。每辆公车都要有完备的行驶日记,记录每次使用的起始地、目的地、使用者、事由、里程数,专车按使用者核算用车成本,非专车按行使里程核算各使用者成本。各单位公车购置使用费帐户按使用者建立明细帐,并定期公布。
六、精简会议,严格控制异地会议。尽可能通过电话、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实现会议功能,降低公务成本。
七、制订规章,对有违规行为的个人进行批评教育、罚款,年违规金额达到一定数量的要采取行政处罚直至开除公职。违规者必须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违规金额巨大的与贪污挪用公款同罪。
九、将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鼓励群众举报违轨行为,设立举报奖。
十、在单位内部和在同类单位之间开展节约评比,作为考核个人、领导业绩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