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新委员。在大会宣读了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和提案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名单之后,大会主席用高昂的声音向全体代表说:赞成的请举手!
我当时不知所措,感觉举也不是,不举也不是,很让我为难。举手吧,这么多人我绝大多数还不认识,有的即使认识也了解不多,凭什么举手呢?不举吧,这些人都是经过严格筛选、层层推荐和反复考察才定下的,应该可以信任,至少他们中的大多数是这样,怎么可以一概否定呢?
我还是举了手,但总感觉有些不负责任。如果一切归之于信任,还要大家表决干什么呢?表决不就是要我们每一个人做出自己独立的评判吗?
我认为,大会的表决工作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第一,每一个候选人的情况应该让全体委员了解,不单要让大家了解他/她是哪个党派,哪个界别,在什么单位工作,有怎样的职位、职称或头衔,而且也要将他/她在政协工作中的观点、态度让大家知道。这种观点和态度可以从他们历来的大会或小组会的发言、提案以及对各种问题所谈的看法中表现出来,提供这些资料应该是选举的前提条件。
第二,不能采取“一并表决”的方式。如果有人认为候选人中的某一个或者某几个不合格,那应该表示赞成、反对还是弃权呢?似乎怎么做都不对。我建议还是应该采取把所有的候选人姓名印在选票上,让各委员逐一投票的办法,这并不会增加多大的麻烦,而且这么重要的事就算有点麻烦也还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