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驿站】之三十四
【原创】相濡以沫 相依为命
——记我与妻子结婚四十周年纪念日
路 岐
结婚四十周年,在结婚周年纪念名称中,称之为:红宝石婚。象征这段婚姻,似红宝石那样“名贵难得,色泽永恒”。我和我的爱人从1968年5月1日举行结婚仪式到2008年5月1日,正好是整整四十年。
40年前,正是全国亿万群众高唱着:“毛主席亲手点燃的文化大革命的烈火,把我们百炼成钢......”的时候。那时候,尽管革命大潮风起云涌,但是,老百姓们还是沿着亘古不变的人类生活轨迹前行着,照旧过着平民的生活,结婚生子,一日三餐......
当时,已提倡晚婚。计划生育的口号是;“一个不少,两个正好”。我当时,是在北方海运管理局下属一个公司机关工作。那时候的青年男女,大多都是在25岁前后结婚的。像我当时到了28岁还未婚的,就被称为“大龄青年”了。而当时对女性来说,就算是“超龄青年”了。那时,我已是28岁了。因此,已经算是晚婚了。
在这个“红色风暴”席卷神州大地的岁月里,那时正在大搞破“四旧”立“四新”。所以,结婚就没有要“挑选个黄道吉日”的这种说法和做法,也不讲究隆重的结婚典礼。通常都是选择在某个节假日或周六的晚上及周日白天,举办一个极其简朴的革命婚礼,最多是请上一些亲朋好友或单位几个最要好的同事,办上一两桌家庭酒饭,只要图个热闹气氛就行了。
我和我爱人是在1968年4月13日的上午,一起拿着各自单位开出的未婚证明,走到了上海市虹口区革命委员会的婚姻登记室办理了结婚登记。我们各自拿到一张盖有“上海市虹口区革命委员会”鲜红大印的《结婚证》。《结婚证》上方,印有毛主席语录:“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然后,在中间上方是用魏体写的《结婚证》三个字。下面是婚姻登记的编号:68虹结字第1834号。再下面才写有男女结婚登记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以及铅印好的内容:“自愿结婚,经审查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登记法关于结婚的规定,发给此证。”最后写上婚姻登记的日期,再当场盖上大印。
我们婚姻登记后,作了几天准备,便在1968年5月1日国际劳动节那天上午,在家里请来了些亲戚朋友,就在我家里摆上了两桌酒席,这样既热热闹闹、又简单朴实地完成了我们的婚姻大事。因为那时候,正处在“文化大革命”非常时期,所以既没有经济能力,也不能搞得太张扬了。当时,这叫“革命化结婚”。
经过这四十年来的风风雨雨,坎坎坷坷,我们相濡以沫,相依为命地闯过来了。
在我们结婚以后没两年,我就被安排到“工交五七干校”去参加劳动。我们这些“要在灵魂深处爆发革命”的机关干部,在“五七干校”里,主要劳动就是:开田、播种、插秧、施肥、耘田、收割、晒场,还有割麦、挑麦、脱粒、扬场、装袋、运输,再有到冬天开河、挖河泥、挑河泥,一双光脚已被冻得失去了知觉。每月也只能回家一次,耽上四天,又要被送回干校继续参加劳动。至于家务事,也就只有交给我爱人一个人去做了。在“工交五七干校”参加劳动一年半后,我又被组织安排到上海在安徽的小三线(即军工单位)去工作。当时,我还不知道我爱人已怀孕。后来在我爱人生第二个孩子后,我怕她一个人在上海带两个孩子太辛苦,就动员她也跟我一起到上海安徽小三线(即军工单位)的下属工厂里去工作。于是。在1975年刚过春节,我们就将全家搬到了安徽皖南的山沟工厂里去了。就这样,她与我在安徽皖南的山沟里,一耽就耽了十多年,直到1985年3月,她才和小儿子一起先期返回了上海。我却是在第二年(即1986年10月)才返回到上海单位工作的。
为了纪念这次四十年结婚纪念日,我们就拍了一套现代化婚纱照。下面我就将以前拍的“革命化结婚照”及仅有几张两人合影照与这次拍的现代化婚纱照选了几张,发在网页上,让大家共同来一起分享我们这次四十年结婚纪念日的快乐吧!
(2008年5月2~9日)

1968年4月13日办的结婚证之一

1968年4月13日办的结婚证之二

1968年5月拍摄的结婚照

1984年1月我与爱人来上海探亲在外滩黄浦江边留影

1988年3月27日学校组织去苏州旅游,我与爱人在西山石公山的留影

1988年4月24日在苏州虎丘塔我与爱人的留影

1998年2月我与爱人在她弟弟家拍的照片

以下都是我与老爱人现在补拍的结婚照片-1~10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