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
交流前首先感谢东方博客网、感谢市妇联、也感谢潍坊街道妇联给我们搭建学习交流的舞台。在此我们回顾2007年的六月我们知识女性读书班16位姐妹、集聚一堂,学习《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学到第二十八条,妇女享有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用,公婆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权不受其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时,姐妹们你一言我一句,争先恐后枪着发言:一致认为妇女权益保障法,这的确是件大好事,这是国家对妇女同志的关心和保障妇女合法的权益。促进男女平等,起到妇女在构建和谐社会,创建文明小区主人翁的作用。姐妹们边学习边感受到-----妇女的地位,得到了尊重,价值得到了体现,法律意识也得到了增强。所以我们要把女同志的四自精神加以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