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合理安排财政超收收入”作了比较系统的阐述,这不仅是针对一段时间以来,有个别地方政府的“财政超收收入来龙去脉不甚透明”的一种指导性安排,也是防止政府财政超收收入部分引起腐败浪费和民众误会的重要举措。同时强调了表现为“四增加一解决”的使用原则和方向。突出体现了中央政府关注民生,抓住重点,求真务实的思路和作风,我十分赞成和拥护。但是各地方政府超收收入真正要完全有效地纳入这些正确使用渠道,并有效防止“政府采购”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性支出”中滋生新的不规范运作和漏洞,我建议在实施中更应强调“资金用途精细化”、“使用过程程序化”、“核批手续规范化”和“效果评估科学化”的“四化”原则,并以“三公精神”(公开、公正、公平)接受地方人大和政协的法制监督和民主监督,以求把好事做好。
严诚忠 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