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变对刊号、书号的管理办法
以利学术繁荣、端正学风、抵制腐败的提案
长期以来,主管部门对刊号实行严格限制,对书号实行按出版社情况分配的制度。近年来,对刊号数量冻结,即使是高质量的学术刊物也无法出版,只能以书代刊,研究机构不得已动用科研经费购买书号,但因无法列入正常的评估和国际检索,难以吸引最优秀的论文,也使不少有价值的成果无法及时传播。随着研究生培养规模的迅速扩大和各校对研究生发表论文规定的实行,加上教师职称晋升中对发表论文的要求,现有学术刊物难以容纳,导致明目张胆收取版面费的“增刊”和非法刊物泛滥,也加重了教师与研究生的负担。书号的买卖成为某些出版社和书商的生财之道,粗制滥造、谬误百出的书籍因能买到书号而通行无阻,有的还成为畅销书或获奖。
近年中国的高等教育有了长足进步,规模日益扩大,师生数量猛增,科研经费增加,研究领域扩展,发表论文数量成倍增长,但可供发表专业论文的刊物基本没有增加。如高校中已建立或已通过评估的重点人文社科研究中心已有140个,但由于没有刊号,基本上都没有自己的学术刊物,只能以书代刊。我们曾多次提出要求,但教育部表示无能为力。
为此建议:
对确有需要、学术质量高、经费落实、编辑合格的刊物,应及时审核,发给刊号。
对出版学术类书籍的书号应予保证,不受限制,严禁收费或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