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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006关于很多很多的关于之关于法律
发布者:小叟闲言 | 发表时间:2007-10-23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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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自古以来,人类为了绝大多数群体和个体的利益,为了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明,制定,颁布,实施了很多很多的告示,框框,条条,规定,规则,条例,法律。
在这个规矩中,人们可以自由自在的劳动生活。前提是你的私欲,操守,行为,言论,不能逾越这个规矩。适者生存,通过自己的劳作,在最基本生活要求得到满足的生存状态下,人类把富足的希望传给了下一代。秉承安分守己和无祸是福,人类就这样繁衍生息。
当今盛世,中华民族的生息条件可说是空前绝后。十几亿人口的诺大国家,不到三十年,就发展如此境地,实属不易。在整个人类发展史上,肯定是绝无仅有。
当今的法律,似乎对平民也宽松了许多。一些纠缠不清的事情,在利益合理的向双方按比例倾斜后,顺利得到解决。直截了当的罚款,替代了说服教育和按律惩罚。此举既快捷又省事儿。一些惊天大案,媒体公布的定调也很低,我想,可能是不相搅了老百姓的愉快心情,不想给社会带来更多的具有公开性质的不和谐信息。
法律是人制定的,同样需要人来遵守执行。个别人不遵照法律作出的行为,需要那些专做法律执行工作的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对个别人不遵照法律作出的行为,进行裁定或裁决。而此问题的关键在于,1.那些专做法律执行工作的人恰恰不懂法律,这是法律的笑柄。2. 那些专做法律执行工作的人明明知道法律,却因种种缘由不去执行法律,这是法律的悲哀。3.在一些复杂奇巧的案情面前,那些专做法律执行工作的人手中却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这是法律的无奈。4.在就高可以,就低也行的尴尬面前,法律却没有明确的界定。此时,结果的产生,难免会出现戏剧性,这是法律的漏洞。5. 那些专做法律执行工作机构和部门需要平衡调整,致使一些案件发生错判,改判,上访,上诉,久拖而不能决。这是法律的叹息。
完美需要时间,完善需要过程。愿法律的天平真正体现出尊严,愿那些专做法律执行工作的人,在法律的天平上工作时,真正体现出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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